动物科学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9月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结合浙江大学教学改革、学生管理体制变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动物科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便操作
一、综合素质评价机构1、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院分管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学生辅导员学院教学科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
负责组织和实施评价工作
组长:潘炳龙副组长:鲁兴萌成员:潘炳龙、鲁兴萌、傅慧俊、王昭荣、各班班主任、分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紫金港分团委正副书记、紫金港学生会分会主席团、学院素质拓展与综合评价中心主任、学院紫金港素质拓展与综合评价中心主任2、综合评价办公室负责综合评价日常事务管理,指导做好日常记实、输机登录、结果公布等工作
主任:傅慧俊副主任:张璐(1)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执行主任:徐莉婷、王澄均成员:学生会主席团、各专业班班长具体负责整个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协调
(2)紫金港综合素质评价分组执行主任:章权威、陈攀攀成员:紫金港分团委正副书记、紫金港学生分会主席团、各专业班班长负责学院紫金港校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3)专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长:班主任副组长:团支书成员:素质拓展小组成员;在班主任指导下,组织实施本班综合评价的日常工作
备注:以上各工作小组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会掌握具体实施办法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程序三、记实评价的内容和评价标准1、思想品德1)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日常关键行为的表现,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
申报项目的时间范围为一学年开学起到下一学年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