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保护公告与环境保护大检查二季度工作总结汇编环境保护公告为配合三峡工程水库蓄水,20*年 6 月底前要对库区进行环境保护清库工作,主要进行库底固体废物清理。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务院三建委原移民开发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中国环境科学讨论院编制了《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固体废物清理技术法律规范》。在这一法律规范的指导下,库底的二期清理工作圆满完成,保证了水库的按期蓄水。在 20*年将要按计划进行水库的三期蓄水,需要继续进行淹没区的固体废物清理工作。鉴于原法律规范是以二期清库为主要对象编制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有反映出法律规范中的一些问题,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在总结二期蓄水清库的经验基础上对法律规范进行修订,同时结束试行期。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中国环境科学讨论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讨论所组织科技人员深化库区对二期清库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征求了库区相关人员对法律规范实施的意见,同时对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和工厂所在地的土壤重点进行了取样调查。在调查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完成了法律规范的修订稿。20*年 4 月 18 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对包括本法律规范在内的有关清库的技术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我们最终完成了技术法律规范修订的报批稿。2.条文修订说明(1)总则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 条由于法律规范不仅涉及三期的清库,也将为四期清库服务,所以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修订为“长江三峡水库各阶段蓄水移民迁移线以下区域的固体废物清理以及处理处置”。消落带的问题和淹没区以外但是可能对水库造成影响的废物清理问题由来已久,此次调查多有反映,同时在论证过程中专家也提出了这一问题。但是在专家最终评审过程中,有关专家和代表认为“消落带固废清理应纳入水库运行管理范畴;移民迁移线以上的固废处理按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本法律规范内容”,所以在技术法律规范修订稿中没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2)清理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条件第四章“清理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条件”是修订的重点。根据调查的结果和各方面的意见,本法律规范作出如下修订。4.2 条在调查中,各地反映在旧城镇拆迁后,原有的污水排放干管仍在使用,无法对其积存的污泥进行清理;另外由于城镇建设时间较早,排水管道难以确定,无法进行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