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特殊操作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特制订《动火、动土等八大特殊操作安全作业(票)证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一、动火作业基本定义在“禁烟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二、动火作业级别划分凡在“禁烟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
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特级动火作业①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槽、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如:带有可燃物动火、煤气装置上动火、焦油储槽、焦油管道上动火、粗苯储槽、粗苯管道上动火、洗脱苯单元动火等)一级动火作业①煤气净化车间冷鼓工段、粗苯工段、油库区、硫铵、脱硫工段和机电动力车间锅炉房
②厂区所有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区域③炼焦车间焦炉地下室和交换机区域④35KV变电站、10KV变电站及周围区域二级动火作业禁烟区域内除上述规定特级、一级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二级动火区域三、“动火证”申办程序㈠特级动火审批除按一级动火办理手续外,还需要由动火单位提出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经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环保部会审方案,报总经理批准,签发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②一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提出申请,经被动火单位领导审核,生产部、机电部、安全环保部复核,总经理批准签发(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授权生产生产副总批准签发)
③二级动火证由生产车间工段长提出申请,车间主任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签发(特殊情况下,生产副总不在可授权生产技术部批准签发)
㈣辅助车间或施工单位在一级、二级禁烟区内动火,由辅助车间或施工单位完成此项动火,负责填写动火证,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