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复习参考资料一、教师的法定节日是: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二、根据《教师法》第六章的规定,教师应享受的待遇是:工资待遇、津贴补贴待遇、住房待遇、医疗待遇、退休退职待遇
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所作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分娩时遇有难产,施行剖腹产、产钳术等手术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子痫、产后出血(多于五百毫升)的,由医务部门开具证明,享受难产待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我校《关于教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津外院【2008】17号)文件中,对于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标准的规定包括:根据我校《关于教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津外院【2008】17号)文件规定,各部门原则上不应安排教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劳动时间总计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我校管理、教辅、工勤系列岗位的教职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寒暑假期间安排轮休,原则上应安排寒假五个工作日、暑假十个工作日的坐班时间
如在规定坐班时间外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以外的放假时间;各部门安排教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后,需根据教职工本人意愿及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补休
教职工正常补休不影响其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
如确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不能安排教职工补休的,可按照以下标准计发加班补助费:1、日间加班补助标准为每小时4元
2、夜间值班12小时为一个值班日,补助标准为24元/夜
3、周六周日值班补助标准为24元/班
五、教师的资格、任用和考核: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对教师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六、教师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申报程序:根据我校《关于教师培训修订意见》(津外院【2006】107号),教师申请学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