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队长和班组长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基层队组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提高基层队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现场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本着精干高效、有效防范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层队队委会人员组成队委会由队长、党支部书记、安全副队长、生产副队长、机电副队长、技术副队长(无技术副队长的技术主管参加)、基层分会负责人、团支部书记、班组长代表一名和两名职工代表组成
二、副队长、班组长职数设置1、每队原则上最多设安全副队长、生产副队长、机电副队长各1名(技术副队长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委员会确定),特殊情况由调度室主任、生产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各队每生产班和检修班设1名班长(每队职数4名),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和公司生产管理经验,副队长可兼任当班班长,实行一岗双责(岗位职责附后,该队副队长和班长总人数相应核减)
其中,掘进队分管机电的副队长不得兼生产班班长,各队每班不专设副班长,可选择1名优秀组长兼任
3、回采队每10人设一名组长,15人以上设2名组长;掘进队每班的每个工作面设1名组长,辅助队每班以一条运输线或一个区域设1名组长,各队不得私设副组长,组长由岗位工兼任,不得脱产
4、生产区域扩大需要增加班组长时,生产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生产协调组可以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班组长职数进行调整
三、副队长、班组长的选拔条件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工作作风正,责任意识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安全意识强,安全素质高
重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与制度指令的落实;重视安全管理,责任心强,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管理的首位,近两年未受过公司下文处罚;3、有较强的生产组织、民主管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4、有较高的业务技术素质,掌握安全规程,熟悉生产过程,精通业务技术,具有全面完成班组各项工作的能力;5、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关心爱护和团结员工,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