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包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如期、文明施工,控制工程施工成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广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方式:原则上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必要时可采取邀请议标方式
1、“邀请招标”——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资格预审合格分包商的报价合理性、信誉、以往工程业绩和施工队评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合作
2、“邀请议标”——指对不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的工程,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一至三家信誉较好、施工能力较强的分包商,通过定价原则与分包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标,最终确定分包价格和合作分包商
第三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分包的,遵循评标与定标相分离的原则
评标由商务组、技术组专家组完成,定标由招投标领导小组完成
第四条承揽工程施工的分包商,必须是按《分包商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资质评审的合格分包商
第五条广源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分包的管理、考核工作
在招投标领导小组指导下,经营发展部具体负责分包和结算工作
分包及结算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施工分包:将承建的输电线路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为专业工程分包(简称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简称劳务分包)
第七条工程分包:将输电线路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灌注桩)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八条劳务分包:指将输电线路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九条严禁的分包行为:1、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商;2、对输电线路杆塔、架线及附件安装等主体工程进行工程分包;3、分包商将其承揽的工程、劳务进行二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4、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合同禁止的其他分包行为
第三章分包范围第十条输电线路分包范围包括:1、工地运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