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物流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普遍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优化提升城市综合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首都推进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和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进程中,物流业承担着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产业支撑功能,同时也发挥着保障特大型城市正常运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和便利程度的社会服务功能。近年来,北京物流基础设施日益完善,行业规模迅速增长,运行效率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总体上呈现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但也应看到,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改善民生的目标要求相比,物流业在发展政策环境、要素资源投入、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XX〕38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本市物流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物流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做好增值税改革试点和落实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土地使用税政策、企业重组改制中资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扶持政策的相关工作,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和经营成本负担。(二)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物流业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保障全市物流用地规模。积极争取将本市发展基础较好的物流园区纳入国家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在用地上给予重点保障。对于纳入《XX省十二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物流用地性质。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第1页共4页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鼓励建设现代化立体仓库,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三)切实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管理,不断完善本市收费公路政策,努力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继续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城通行提供便利。新、改、扩建大中型商业设施时,应同步配建商品装卸、存储等配套设施,并纳入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有效解决配送车辆停靠难、卸货难等问题。倡导商场、超市夜间收货。加大物流集散枢纽周边道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行为。研究本市城市配送管理办法,对进入XX县区的货车实施规范管理,促进符合条件的物流配送企业向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发展。(四)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将天竺综合保税区二期、空港物流基地XX县区、平谷国际陆港二期、亦庄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州马驹桥口岸、新机场口岸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全市性大型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建设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尽早投入使用。全面执行国家关于物流企业总部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的有关规定,为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提供便利。加强区域口岸合作,推进海关区域通关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模式的实施。在首都机场等口岸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流程,实行快速、便捷的通关、通检措施,推动电子口岸建设,提高货物通关效率。在现有货运通行证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事及系统审核效率,缩短证件办理时间。加强物流统计基础工作,修订现行报表制度,不断完善统计核算制度,继续做好物流业统计监测工作。二、加快物流业重点领域发展(五)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菜市场的公益性,统筹研究相关支持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保障新建市场用地。落实国家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的用地政策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政策。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农产品第2页共4页增值税抵扣政策调整试点。实行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水电气热价格与工业企业同价。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在全市范围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