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英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曾凤枝、项荣二方共同出资,设立泉州英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泉州英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元泰综合楼2#901单元。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数据传输、计算机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研发、技术转让;仪器仪表销售(不含医疗器械);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文化活动组织交流策划。(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公司股东同时承诺在公司成立两年内将余额80万元缴清。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1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第十一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二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1、股东姓名:曾凤枝住所: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下浒街开发路8号身份证号:3522251960061525212、股东姓名:项荣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身份证号:352225198201062520第十三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曾凤枝,认缴出资额6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0%,分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以货币出资12万元人民币,占认缴出资额的12%,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货币出资48万元人民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股东项荣,认缴出资额4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0%,分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以货币出资8万元人民币,占认缴出资额的8%,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货币出资32万元人民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第十四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