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承包人:XX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浙江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浙江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业主审批通过且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XX商业项目4#地块工程二、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方式及范围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保修
二、承包范围:包括不限于门窗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包括其他设计文件材料)及甲方要求为准;乙方不得因此要求上调合同价格
第三条合同工期一、开工日期:2016年X月15日:竣工日期:2016年X月30日;合同工期:45日历天(已含法定节假日)
二、乙方按甲方总体施工计划编制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核后实施并作为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依据
同时,乙方应满足甲方最新版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三、因下列情况造成延误的,经业主签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1
业主重大设计变更;2
四、由上述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有关的机械台班停置人员窝工、停工等的所有损失的补偿
第四条工程造价及结算一、本工程暂定合同价为XX0000(XX万圆整)元,合同造价最终以甲方确定的结算价为准
二、本合同价款结算,采用下列方式
1.固定综合单价承包:该综合单价格包括了为实施承包项目进行的所有必要的工作(包括未表明而必须进行的工作)所需的一切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和工机具使用费、临时性工程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及冬雨季施工等各种措施费用、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等)和保险费、保函费、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