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作的》通知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开展防火检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六是电气线路、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八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九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三、开展防火巡查
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第1页共17页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是学生图书馆、实验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