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學科學課程標準》的講座(二)作者:郝京華第二部分是目標,分總目標和分目標
總目標是:通過小學科學課程的學習,知道與周圍常見的事物有關的淺顯的科學知識,並能應用於日常生活,逐漸養成科學的行為習慣和生活習慣
瞭解科學探究的過程和方法,嘗試應用於科學探究活動,逐步學會科學地看問題,想問題,保持和發展對周圍世界的好奇心與求知欲,形成大膽想像,尊重證據,敢於創新科學態度和愛科學、愛家鄉、愛祖國的情感
親近自然,欣賞自然,珍愛生命,積極參與資源和環境的保護,關心科技的發展
這是總目標,然後分解成三部分,一個是科學探究方面,一個是情感態度和價值觀方面,還有一個是科學知識方面
科學探究方面有兩塊,一塊是關於科學探究的理解,知道科學探究涉及提出問題,解答問題,將自己的結果與已有的科學結論作比較,瞭解不同的問題要用不同的探究方法
一塊是關於情感態度和價值觀
保持與發展小學生想要瞭解世界,喜歡嘗試新的經驗,樂於探究和發現周圍事物奧秘的欲望,珍愛並善待周圍環境中的自然事物,逐步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意識
科學不迷信權威,形成用科學提高綜合素質的意識,樂於參與和科學有關的社會問題的討論與活動
在科學學習中間,能夠注重實事,克服困難,善始善終,尊重他人意見,敢於提出不同意見,樂於合作與交流
意識到科學技術對人類社會的發展既有促進作用,也有消極影響
科學知識方面分為三個大的版塊,一個版塊是"生命世界",一個版塊是"物質世界",還有一個版塊是"地球和宇宙"
第三大部分是內容標準,也是整個標準中的主體
核心部分,它是總目標進一步的具體化
內容標準劃分為五個方面:科學探究、情感態度價值觀、生命世界、物質世界、地球和宇宙
這一次標準有一個很大的變化,不再詳細地規定各年級的孩子應該學什麼的,我們把3-6年級的科學課程作為一個相對完整的階段,內容標準上所表述的基本上是小學畢業後絕大多數學生應該達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