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供用电合同 合同编号: 供电人: 用电人: 签订日期1: 签订地点: 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 1.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
在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各网省公司负责具体管理统一合同文本的使用
3.供用电合同的起草严格按照统一合同文本的条款格式进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签约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可在引用的供用电统一合同文本基础上,对合同文本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条款项下的具体内容进行变更
其余各章内容如需变更,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
4.对于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有关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文本脚注
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文本脚注
I 目 录 第一章 供用电基本情况
- 1 - 第一条 用电地址
- 1 - 第二条 用电性质
- 1 - 第三条 用电容量
- 1 - 第四条 供电方式
- 2 - 第五条 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
- 3 - 第六条 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 4 - 第七条 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 4 - 第八条 用电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