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本行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本行经营管理活动质量和财务目标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并已经和正在认真落实整改。本行董事会认为,于2012年12月31日(基准日),本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本行聘请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行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行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一些有待改善的事项对本行整体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影响,本行高度重视这些事项,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董事长:蒋超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2 附件: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说明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总体情况 本行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人,本行内控与法律合规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业务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2012年 9月至 2013年 1月,本行对全行 2012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状况进行了评价,覆盖了总行本部、境内外各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其中,本行聘请了外部咨询机构(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对总行本部和 3家一级分行的内部控制评价。 本行内部控制评价包含与实现整体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涉及对公业务、个人业务、三农业务、资金计财、风险管理、科技产品及行政支持等主要控制流程,覆盖公司层面、业务流程层面和信息系统层面等三大层面,对其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评价。 本行评价报告基准日为 2012年 12月 31日,并对报告基准日至公开披露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