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农村信用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作用,有效防范“四类”案件和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稳健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是指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及辖内各营业网点(以下统称各行社)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以及专门用于对本行社重要部位、重要区域、业务库、ATM机及辖内营业网点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的场所(即监控中心)。 第二章 监控中心管理 第三条 监控中心是各行社设立的专门对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辖内各营业网点、业务库和 ATM机进行远程实时视频监控的工作场所。它既是各行社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的技防屏障,又是各行社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内各营业网点现场动态的安全管理载体,也是各行社领导指挥辖内各营业网点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平台。 第四条 监控中心实行 24小时双人坐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实时观察视频监控画面,对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营业网点、业务库和 ATM机发现的异常和可疑情况,立即向营业网点进行语音喊话,同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报告,并按第七章突发事件有关条款执行。 2 第五条 各行社安全保卫部负责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对值班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处理突发事件和设备运行中的简单故障。 第六条 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管理。其工作责职: (一)监控中心负责人负责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登录用户的管理工作。监控中心其他人员必须经负责人授权后,方可进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操作。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下岗,不擅离职守,离开监控室须中心负责人批准。 (三)值班人员要实时观察视频监控画面,根据早、中、晚不同时段,要对重要部位、营业网点、业务库和ATM机等区域的监控画面重点关注,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登记。 (四)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故障,值班人员应详细记载故障时间、故障情况、初步故障分析以及处理结果。 (五)值班人员每天对辖内营业网点、业务库和ATM机等区域视频监控录像资料进行回放检查,并对回放情况进行记录。 (六)值班人员每天对辖内营业网点夜间值班、守库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七)值班人员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严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