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酒茅台·国之栋梁——2012·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大型公益助学活动”资助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茅台集团)作为一家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长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2012年农村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顺利进入大学,茅台集团捐款1亿元人民币,用于资助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铁道系统的考入二类本科以上院校、品学兼优、来自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大学生,受助学生的规模将达到2万名。 第二条 为保证“国酒茅台〃国之栋梁——2012〃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学生资助工作在合法、诚信、公开、高效的原则下展开,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全国33家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开展的“国酒茅台〃国之栋梁——2012〃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助学金管理和资助服务等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资金的捐赠与管理 第四条 贵州省青基会、中国青基会联合接受茅台集团2012年1亿元捐赠,用于资助2012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共计 20000名。1亿元捐赠由贵州省青基会统一受理后,将2012年首期资助款5000万元划转中国青基会,用于在贵州以外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资助活动;2013年8月初将二期资助款4000万元划转中国青基会。 第五条 中国青基会对 “国酒茅台〃国之栋梁——2012〃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资助对象、资助总额及标准 第六条 资助对象 2 2012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前三批(即本科提前批、一本、二本,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第七条 资助总额及标准 “国酒茅台〃国之栋梁——2012〃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资助学生总数为 20000人,每名受助生5000元,按照 3+2标准执行,即大一3000元,大二2000元。 第四章 资助条件及申请程序 第八条 资助条件及优先 1、父母均为农民;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4、考入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 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学生本人伤残、家庭成员伤残、家庭遭受严重灾害的学生优先。 第九条 选拔资助程序 1、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