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国际海事组织(IMO)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BLG)第 9次会议介绍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MSC)国际海事组织(IMO)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BLG)第 9次会议于 2005年 4月 4至 8日在伦敦 IMO总部召开
交通部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与驻英使馆海事处共同组成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52个成员国和联系会员中国香港的代表,欧洲委员会(EC)以及 17个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出席了会议
分委会主席 Z
Alam先生(新加坡)主持了会议
秘书长致开幕词,其中重点提到:自从 2003年 BLG8次会议以后,MSC和 MEPC对 MARPOL附则 I和 II进行了修订并期望于 2007年 1月 1日生效(与 MARPOL附则 II一同修订的 IBC规则也如此),对此,此次 BLG9要作很多准备工作;BLG9另外一个重点是审议并尽快批准压载水公约(BWM)的导则
由于 2004年未召开 BLG会议,此次会议首先进行了主席选举,会议一致选举新加坡代表Z
Alam先生为主席,挪威的 S
Oftedal先生为副主席,在 BLG9结束前,Z
Alam先生和 S
Oftedal先生又分别被推举为06年主席和副主席
本次会议共有17项议题
会议成立了化学品安全和污染风险评估、对 IBC、IGC、BCH和 GC规则防火要求的修订和 2004年压载水公约统一实施导则制定3个工作组,还成立了运输含有有毒物质货物的所有类型液货船舶的人员保护要求、对 MARPOL73/78附则 I关于燃油修正的定义之澄清及经修正的 MARPOL73/78附则 I要求对 FPSOs和 FSUs的适用最终导则 2个起草组
会议结束后成立了散装运输含有苯的液体的新船结构、“国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性能试验指南和排放标准建议案”修正、以气体为燃料的船舶导则 3个通信组
现将会议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IMO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