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一、依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一节 总则 一、依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总督导: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2 、办公室 主任:主管医疗院长(兼) 2 常务副主任:医务科长、院办主任 政治工作组:党办、纪检、人事科 人力资源组:人事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医疗保障组:药剂科、总务科 后勤保障组:总务科 信息宣传组:政工办 安全保障组:保卫科 对外联系组:院办、党办 四、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五、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六、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 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