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现场消防相关要求 一、总平面布局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二、消防车道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 (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三、临时消防设施 (一)一般规定 2 1、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 层. 2、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3、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二)灭火器 1、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2、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固体物质火灾 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气体火灾 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B 3 别 m2/A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3A 50 89B 0.5 固定动火作业场 3A 50 89B 0.5 临时动火作业点 2A 50 55B 0.5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2A 75 55B 1.0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2A 75 55B 1.0 自备发电机房 2A 75 55B 1。0 变、配电房 2A 75 55B 1。0 办公用房、宿舍 1A 100 - —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