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新修订的《xx 市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起正式施行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走深走实,全力助推 xx 教育高质量发展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实施情况及成效《条例》施行以来,在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的共同支持和努力下,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机制、建强督学队伍、强化结果运用、创新智慧督导模式为突破口,初步构建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的 xx 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作用发挥上更加显著,在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我市“公共教育”满意度位居全国第六
(一)优化体制,加强教育督导保障
一是健全机构保障
切实贯彻《条例》要求,市及各区(县、市)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双减”等教育重大工作中,充分履行审议重大事项、统筹重点工作、解决重要问题等职能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
中共 xx 市委办公厅、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配套《条例》同步出台《xx 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厅发〔2021〕28号),对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以及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五方面,提出 18 项具体要求
xx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xx 市督学管理办法》(甬政教督办〔2022〕6 号),规范 xx 市督学聘任程序,明确职责和权力,完善培训和考核机制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
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2024 年市级教育督导工作财政性经费预算 100 万元,各区(县、市)也落实相关经费,有力保障教育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