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第 1 页 共 3 页“东方时代广场”项目招商意向书甲 方 : 贵 阳 康 源 置 业 有 限 公 司乙 方 :有 鉴于 :1、甲 方 系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合 法 注 册 成 立 的 独 立 法 人 ,对 本意 向 书 项 下 的 经 营 场 地 拥 有 完 全 的 所 有 权 和 土 地 使 用 权 ,有 权对 其项 目 开 展 招 商 工 作 并 将 项 目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商 铺 出 租 给 他 人 ,作 为从 事 经 营 活 动 的 场 地 , 并 因 此 取 得 相 应 的 收 益
2、 乙 方 系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规 定 , 经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门 注册 登 记 ,具 有 合 法 经 营 权 的 独 立 法人 及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或 者 具有 完全 行 为 能 力 ,有 固 定 住 所 ,有 与 其 所 从 事 的 商 业 经 营 活 动 相 适应 的资 金 的 自 然 人 ,有 完 全 的 法 律 主 体 资 格 于 约 定 期 限 内 在 甲 方 提供 的经 营 场 地 内 依 法 开 展 约 定 的 经 营 活 动 ,并 有 能 力 履 行 约 定 的 义务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平 等 互 利 的 原 则 ,经 友 好 协 商 ,现 就 乙 方 自 愿进 驻甲 方 位 于的“ 东 方 时 代 广 场 ”大型 商业 项 目 经 营 事 宜 达 成 如 下 意 向 :一 、根 据 项 目 计 划,甲 方 拟 于年 内 试 营 业 ,具 体 试 营 业时 间根 据 甲 方 工 程 和 招 商 进 度 确 定
二 、乙 方 根 据 实 地 考 察 和 自 身 经 营 发 展 计 划 ,预 租 赁 甲 方“ 东方 时代 广 场 ”商 业 项 目层号( 临 时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