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BOT项目中的律师服务项目中的律师服务————基于投资人利益基于投资人利益杨红良律师合伙人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〇目录Catalogue一、BOT项目简介二、BOT项目的法律特质三、BOT项目律师服务应掌握的原则四、BOT项目中律师服务应关注的要点五、BOT项目相关专门性法律法规一、BOT项目简介1
B:Build;O:Operate(notown);T:Transfer;2
20世纪80年代兴起,最早出现于土耳其,由其总理提出该概念
一、BOT项目简介3
项目举例:(1)广西来宾B电厂(中国第一个正式运作的BOT项目)、上海延安东路隧道;(2)宁波常洪隧道;(3)杭州湾跨海大桥;(4)金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南京浦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美吉利海峡隧道……4
主流定义: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投资者或其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权利,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基于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拥有标的项目的运营权,通过收取适当的使用费用,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标的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实质: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民营化
一、BOT项目简介6
BOT项目的特点:(1)范围限定:多为市政基础设施;(2)公共属性:国计民生、国防与公共安全;(3)周期长:不可见因素多;(4)投资大:小股本大负债;(5)风险大:尤其是政治风险;(6)主体多:以政府和项目公司为核心;(7)关系多元:相互关联,错综复杂
一、BOT项目简介7
项目中法律主体:一、BOT项目简介项目发起人股东/投资者贷款人保险/担保机构产品购买/服务接受者咨询/顾问机构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供应商政府运营公司项目公司咨询协议外部系统内部系统咨询协议特许权协议咨询协议运营和维护合同建设合同供应合同服务收费项目公司协议融资协议保险/担保合同产品/服务购买协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