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斑 调 查 及 要 求 图 斑 调 查 包 括 三 方 面 内 容 , 一 是 图 斑 划 分 ; 二 是 图 斑 地 类 认 定 ; 三 是确 定 属 性 。 实 际 调 查 中 , 由 于 对 图 斑 的 理 解 不 完 全 一 致 , 对 图 斑 的 划 分 结 果 也 不一 样 。 为 保 证 调 查 成 果 的 统 一 性 , 便 于 成 果 的 使 用 、变更及 管理 , 根据图 斑 的 定 义, 统 一 图 斑 划 分 的 基本标准和基本要 求 。 (一 )图 斑 定 义 单一 地 类 地 块, 以及 被行政界线、土地 权属 界线或线状地 物分 割的 单一 地 类 地 块为 图 斑 。 (二 )图 斑 划 分 要 求 (1)按《土地 利用 现状分 类 》末级地 类 划 分 图 斑 , 其中 城市用 地 、建制镇用 地 、村庄用 地 、采矿用 地 、风景名胜及 特殊用 地 外围闭合界线形成 的 地 块为 一 图 斑 。 (2)图 上宽度大于 2mm 的 线状地 物划 分 为 图 斑 。 (3)行政区域界线、土地 权属 界线、单线线状地 物、地 类 界线分 割的地 块形成 图 斑 。 (4)梯田、坡耕地 单独划 分 图 斑 。 当各种界线重合时, 依行政区域界线、土地 权属 界线、地 类 界线的 高低顺序, 只表示高一 级界线。 行政区域界线、土地 权属 界线作为 符号使 用 时不 视为 图 斑 界线; 作为 非符号使 用 时视为 图 斑 界线。 (三 )城镇、村庄等圈斑 划 分 如 前 所 述 , 农 村 土 地 调 查 比 例 尺 较 小 , 不 能 直 接 使 用 城 乡 统 一 的 《 土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 标 准 , 而 将 建 设 用 地 划 分 为 城 市 用 地 、建 制镇用 地 、村 庄用 地 、采矿用 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 地 , 及铁路、公路等用 地 。因此, 图斑划 分 也依此进行。 1.城 市 图斑根据建 设 部门定义, 以非农 业和非农 业人口聚集为 主要特征的 居民点称为 城 市 ,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 制设 立的 市 。具体讲, 城市 是具有较 大规模建 筑、交通、绿化和公共设 施等的 非农 业活动和非农 业人口为 主的 聚居地 , 是一 定地 域范围内的 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我国指按国家行政建 制设 立的 直 辖 市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