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现批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5-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同时废止
一、强制性条文规定和解释:(共8条)1、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工程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
解释:屋面工程设计应遵照“保证功能、构造合理、防排结合、优选用材,美观耐用”的五项原则
屋面工程施工应遵照“按图施工、材料检验、工序检查、过程控制、质量验收”的五项原则,屋面工程应建立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屋面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应防止水落口,檐沟,天沟堵塞和积水
2、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应符合下表规定
•注: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防水层仅作单层卷材时,应符合单层防水卷材屋面技术的有关规定
注: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防水层仅作单层卷材时,应符合单层防水卷材屋面技术的有关规定
3、每道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规定:(mm)4、每道涂膜防水层最小厚度规定:(mm)5、复合防水层最小厚度规定:(mm)6、瓦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规定:7、金属板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做法规定:注:(1)在防水等级为I级时,压型铝合金板厚度不应小于0
9mm,压型钢板基板厚度不应小于0
(2)在防水等级为I级时,压型金属板应采用360°咬口锁边连接方式
(3)在I级屋面防水做法中,仅作压型金属板时,应符合《金属压型板应用技术规范》等的相关技术规定
8、屋面工程施工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规定:(1)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2)屋面周边和预留孔洞部位,必须按临边、洞口防护规定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网;(3)屋面坡度大于30%时,应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