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标 准 号: GB/T3723-1999 替代标准号: GB/T 3723-1983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化工部标准化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08 年10 月05 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SO3165:1976《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1976 年6 月15 日第一版)对GB/T3723-1983 进行第一次修订的,在技术内容和编写规则上都与之等同。 依据国际标准ISO3165:1976 第一版对GB/T3723-1983 进行修订时,采用程序由原来的等效采用,做了部分编辑性修改变成现在的等同采用;内容上增加了前言、ISO 前言及第一章引言。在编写格式上,为与GB/T1.1-1993 中的规定一致,现将国际标准中的每一章编号中“1”,即国际标准的第0 章改成本标准的第1 章、第1 章改成本标准的第2 章、第2 章改成本标准的第3 章、第3 章改成本标准的第4 章。各章中的条号没有改变。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3723-198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工部综合基础标准化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工部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仰蕙、王晓兵。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1983 年6 月15 日。 GB/T3723-1999 ISO 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性的国家标准协会(ISO 的成员)的联合机构。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是通过ISO 技术委员会进行的。每个成员对所感兴趣的科目,有权派代表出席为该科目设置的技术委员会。政府的及非政府的国际组织,在与 ISO 有联系后,也可参加此项工作。 凡技术委员会所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在被 ISO 理事会批准为国际标准之前,先散发给各成员征求意见。 国际标准 ISO3165 是由 ISO/TC47 技术委员会化学分会制定的,并在 1973 年 7 月散发给各成员征求意见。 本国际标准已经下列成员同意: 澳大利亚 奥地利 比利时 保加利亚 智利 捷克斯洛伐克 埃及 法国 德国 匈牙利 印度 爱尔兰 以色利 意大利 荷兰 新西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南 非 共 和 国 西 班 牙 瑞 士 泰 国 土 耳 其 英 国 苏 联 没 有 成 员 表 示 不 赞 成 该 文 件 。 1 引 言 在 有 些 情 况 下 进 行 采 样 时 , 采 样 者 有 受 到 人 身 伤 害 的 危 险 , 也 可 能 造 成 危 及 他 人 安 全 的 危 险 条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