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海洋化工工作票制度(试行) 前言 本制度编写依据: 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2 、《化工安全技术》 3 、《热电厂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本制度依据上述相关资料,结合化工厂实际情况,已作适当修改,暂定试行。待日后完善,由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正式颁布执行。 目录 1 总则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在化工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工作票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 动火工作票制度 操作票制度 3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 .1 在化工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 .2 停电 3 .3 隔离 3 .4 泄压 3 .5 通风 3 .6 吹扫与冲洗 3 .7 检测 3 .8 加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4 一般安全措施 4 .1 一般注意事项 4 .2 设备的维护 4 .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4 .4 工具的使用 1 总则 1 .1 为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 .2 .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 .2 .2 经常有人工作的现场及施工车辆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用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 .2 .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符合有关要求。 1 .2 .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 .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 .3 .1 具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1 .3 .2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 .3 .3 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 .3 .4 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 1 .3 .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 .4 教育和培训。 1 .4 .1 各类作业人员应按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 .4 .2 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 .4 .3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