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 土方工程 一、挖土方工程量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方工程量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二、挖土深度以自然地面标高为准,填土深度以设计室外标高为准
三、机械土方 1、 机械挖土工作面: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1m 计算
2、 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m ) 放坡系数K 坑内挖掘 坑上挖掘 一、二类土 1
75 三类土 1
5 四类土 2
33 3、 当挖土有围护设计时,不考虑放坡,按围护设计施工方案计算
4、 机械土方的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推土机运距按推土重心至弃土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 (2) 铲运机运距按铲土重心至弃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m 计算; (3) 自卸汽车运土按挖土重心至弃土重心之家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5、 平整场地按图示尺寸以“㎡”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m ³”计算
四、基 础排水: 1、 轻型井点管距按1
2m 确定,以50 根为一套;喷射井点管距按2
5m 确定,以30 根为一套
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2、 使用天数以每昼夜 24h 为一天,按常规施工组织要求确定使用天数
第二章 打桩工程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空心方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计算,空心方桩不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二、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
三、沉管灌注桩不分沉管方式均按钢筋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无规定者,按0
夯扩桩工程量按桩管外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另加夯扩部分高度与加灌长度计算
四、钻(冲)孔、旋挖灌注桩工程量按设计长度加上加灌长度后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
当设计无规定者,无论有无地下室,应按不同设计桩长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