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2003 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 号)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全国统一建筑装 饰 装 修工程消 耗 量定额》(GYD—901—2002)和 《浙江省建筑才 预算定额》(2003 版) 、《浙江省建筑工程节 能 预算定额》的基础上 ,结 合 本省实 际 情 况 编 制 的。 二 、本定额是指 导 设计概 算、施 工图 预算、投 标报 价的编 制 以及工程合 同 价约 定、竣工结 算办 理 、工程计价纠 纷 调 解 处 理 工程造 价鉴 定等 的依据。 全部 使 用 国有资 金 或 国有资 金 投 资 为 主 的工程建设项 目 ,编 制 招 标控 制 价应 执 行 本定额。 三 、本定额适 用 于本省区 域 内 的工业 与民用 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 用 于修建和 其他专业 工程,也不适 用 于国防、科研等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 行 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 的建筑工程及施 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 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 理 的施 工组织和 正常的施 工条件编 制 的,是本省境内 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 工程量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 耗 量标准,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 耗 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 容扼要地说明了主 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 目 ,可按本省其他相应 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 的,应 编制 地区 性补充定额或 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 申报 手续。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 规定。 1. 本定额的人工消 耗 量是以现行 《全国建筑安装 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 基础,并结合 本省实 际 情 况 编 制 的,已考虑了各项 目 施 工操作的直接用 工、其他用 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 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 )及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 计算。 2 .本定额日工资 单价按三 类划分:土石方工程按一类日工资 单价40 元计算;木结 构工程,金 属结 构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按三 类日工资 单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