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 于 浙 江 金 融 职 业 学 院 章 程 序 言 浙 江 金 融 职 业 学 院 始 创 于1975年 , 前 身 为 直 属 于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总行 的 浙 江 银 行 学 校 , 2000年 划 转 浙 江 省 管 理
为 保 障 学 校 自 主 管 理 、依法治校 , 明确浙 江 金 融 职 业 学 院 的 办学 指导思想、办学 方针和根本任务,规范学 校 内部管 理 体制和运行 机制, 依据《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教育法》、《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高等教育法》、《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职 业 教育法》、《中华人 民 共和国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 校 名称为 浙 江 金 融 职 业 学 院 (英文名称为Zhejiang Financial College, 英文缩写为 ZFC)
第二条 学 校 法定住所设在浙 江 省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 源街 118号
第三条 学 校 的 基本教育形式是全日制高等职 业 教育, 其它教育形式是财经类高级应用型人 才继续教育及在职 干部培 训
第四 条 学 校 坚 持 以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体系 为 指导, 致 力 于 人 才培 养 、科 学 研 究 、社 会 服 务、文化 传 承 和创 新 , 不 断 提 升 办学 品 质
第五 条 学 校 的 价 值 理 念 是“做 学 生 欢 迎 之 师、创 社 会 满 意 之 校 、育时 代 有 用之 才”, 校 训 是“披 沙拣 金 、融 会 贯 通 ”
第六 条 学 校 坚 持 “就 业 立 校 、服 务强 校 、合 作 兴 校 ”办学 方针, 积极 构 建 “行 业 、校 友 、集 团 共生 态 ”办学 模 式
第七 条 学 校 全面 贯 彻 国 家 教育方针, 坚 持 产 学 研 合 作 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