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各位业主,大家可到三亚市政务中心物价局处查询,物业收费依据以下三项文件(注意:三项文件全部是2011 年新批准的,按文件名网上均可找到): 1.《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1]154 号); 2.《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155 号); 3.《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琼价费管[2011]156 号)。 一、文件1.《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1]154 号)中: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 号)规定,海南省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 2 个条件: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 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下。 二、文件2.《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155号)中: - 2 - 第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定。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属政府指导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依据分等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在相应的指导价范围内商定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召开业主(使用人)会议集体商议,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标准。 文件中物业收费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最高 其中基准标价分别为:高层(2 元/平米/月),多层带电梯(1.5元/平米/月),多层(1 元/平米/月); 二级 其中基准标价分别为:高层(1.5 元/平米/月),多层带电梯(1.2元/平米/月),多层(0.8 元/平米/月); 三级 其中基准标价分别为:高层(1.2 元/平米/月),多层带电梯(1.0元/平米/月),多层(0.6 元/平米/月) 三、文件 3.《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琼价费管[2011]156 号)中: 第八条 凡向业主或使用人分摊的共用水电费用,必须单独列账,每月向业主或使用人公布分摊水电总量、费用总金额以及各业主或使用人应负担的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