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业扶贫政策落实调研报告扶贫工作从产业开始,做好产业工作,同时也需要做好产业扶贫调研。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产业扶贫是《quot;十三五quot;脱贫攻坚规划》确定的重要扶贫路径,是五个一批中重要的一环,是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最重要的举措,也是激发贫困人口自生动力、实现长远脱贫的有效手段。贫困地区产业有效发展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就有了可靠的保障。同时,产业扶贫是其他扶贫措施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发展教育脱贫都需要通过发展产业实现长期稳定就业增收。在全省组织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中,审查产业扶贫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也列为重要审计内容。但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产业扶贫项目造血功能不强、投入市场主体的扶贫资金存在流失风险及数字脱贫现象。需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促进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扶贫资金入股市场主体未达到提升造血功能的目标。产业扶贫主要是要发展产业激活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内生发展动力,阻断贫困发生的动因,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投入大量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主要模式有扶持贫困户创业发展、发展村集体产业、购置资产出租获取收益、建设光伏电站取得电费收益以及入股市场主体获得固定分红等。无疑扶持贫困户创业发展、发展村集体产业模式是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和长久脱贫解困的最优选择,也是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但还有部分贫困村选择入股市场主体获得固定分红模式,即:与种养殖大户(合作社)或者企业签订入股协议,将扶贫资金投入这些市场主体,获得固定分红。例如某重点贫困村20XX年将投入该村用于产业第1页共5页扶贫的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入股某种养殖大户,并协议约定截至20XX年的5年间每年大户向村集体固定分红6万元,协议并未约定到期股金如何处理;再如某地重点贫困村20XX年分别与某汽配公司签订1年期协议,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入股该公司,年底固定分红3万元。这种养殖大户受市场、自然灾害、自身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能否持续分红保持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并且协议期满后,村集体获取的分红终止,村集体仍然回归穷村行列,贫困户也得不到有效带动,实际无法起到发展贫困村产业、促进贫困村、贫困户长期可持续增收的目的。再者,这种入股的形式并不符合上级关于激发扶贫内生动力的有关要求,实质上是把发展产业的扶贫资金通过入股之名转化为村级收入,把造血资金变为输血资金。(二)入股市场主体的扶贫资金存在流失风险。扶贫资金入股市场主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入股,真正的入股市场主体,股本结构要发生改变,市场主体要把投资入股的村集体列入股东,财务账上实收资本科目要反映股东投资额;村集体账上资产科目也要反映村集体还有投资在外的这部分权益。但是有的村投入市场主体的扶贫资金均直接列作支出,未记账为村级资产,一旦相关知情人员发生变化,这些投入到大户(合作社)或企业中的扶贫资金和分红资金就有可能化公为私,被个人获取或私分,存在较大的流失风险。例如在对某地一个重点贫困村的审计中就发现,该村入股某涉农企业30万元,因村集体账面上未反映30万元投资,该企业交纳的年度分红资金2.4万元,被该村负责人领取后,截留在个人手中长达1年多时间未交村集体入帐。(三)村集体收入不实问题影响出列成效。省扶贫攻坚文件规定的贫困村出列标准之一就是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然而有的重点贫困村一无资产、二无产业,取得5万元村集体收入有一定难度,为了能顺利达到脱贫出列标准,部分村动起了歪脑筋。在此次审计中就发现,部分已出列的贫困村中,有的村虚报村集体收入、有的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作为村集体收入。且这种现象绝非个例,审计抽查第2页共5页某地14个出列贫困村,其中9个村集体收入不实。类似问题亟需引起重视,进行整改,否则将会影响整体脱贫攻坚成效。(四)户贷企用扶贫小额贷款存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