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书 镇原县卫生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的规定以及«庆阳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本单位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为“XXXX 医院” , 医疗机构拟设置在镇原县平泉镇街道
一、机构选址依据 为了满足平泉镇周区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提高镇原县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卫生质量,XXXX 医院拟镇原县平泉镇建设 XXXX 医院项目,该项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庆阳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 庆阳市区域卫生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区域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院地址 1000 米内无综合医院,2000 米内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设置后可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广大居民提供基本的综合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本医院相领 1000 米内无托幼机构、 中小学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要求,该项目拟选址所在地在镇区边缘,没有污染项目,场地受外围污染可能性小
2 四、选择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 多平方米,使用面积 *****多平方米,可满足开展综合诊疗工作的需要
当否,请批示
XXXX 医院 二 O 一四年一月六日 3 关于筹建*****医院的申请(可行性)报告 镇原县卫生局: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营医疗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兴起,已成为我国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公立医院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民营机构起到了很大的补充作用
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共同发展、相得益彰
医疗卫生行业救死扶伤、关爱健康的特殊性,决定了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都具有公益性质;无论公立医疗机构还是民营医疗机构,都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有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鼓励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弥补公立医疗机构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