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发表日期: 2006年 6 月 1 日代替 GB8978-88肉类联合加工工业部分(1992年 5 月 18 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92 年 7 月 1 日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 ,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8 水质 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 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 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8 水质 5 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3
1 活屠重指被屠宰畜、禽的活重
2 原料重指作为加工肉制品原料的冻肉或鲜肉
4 技术内容4
1 加工类别按肉类加工企业的加工类别分为:a
畜类屠宰加工;b
肉制品加工;c
禽类屠宰加工
2 标准分级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1 排入 GB3838中 III 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2 排入 GB3838中 IV 、V 类水域 ,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