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规程试验验证报告《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 》检定规程起草小组2015 年 3 月1 《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规程试验验证报告1目的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电子汽车衡进行试验的方法,验证所修订的 《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 》检定规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验证方法在规程修订过程中, 修订小组做了大量的试验, 为规程的修订积累了充足的试验数据和经验,使规程得以顺利编制完成
现在,规程已基本编制完毕,为验证其科学性、 合理性和可行性, 选取了市场上占有率最大, 且最具代表性的电子汽车衡( SCS-30、SCS-80、SCS-150),分别由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厦门市计量测试院和泉州市计量所使用衡器载荷测量仪,依据修订后的检定规程逐条进行试验,并按规程附录所提供的检定记录格式出具检定记录(见附录)
3试验数据分析(1)对规程第 6 条通用技术要求进行了逐条检查,被检汽车衡完全符合要求
起草小组认为,规程所规定的通用技术要求能够涵盖电子汽车衡的技术要求,包含了完整的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完整、 充分,操作简单易行
(2)按规程要求对汽车衡计量性能进行逐项检定,包括置零准确度、 偏载、称量性能、重复性、除皮准确度和除皮后称量性能,被检汽车衡完全符合要求
通过计量性能检定, 起草小组认为规程所规定的计量性能要求、计量标准和检定方法完整、充分、可行,能够保证对电子汽车衡的各项计量性能的考核,通过检定后, 能够保证电子汽车衡的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
规程中第 7 条规定的检定方法严谨可靠, 且充分考虑了电子汽车衡的被检状态和使用状态的一致性,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验证结论经验证,本规程所规定的计量性能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及检定方法能够符合电子汽车衡的检定要求,各项要求充分、合理,检定方法严谨、可行,规程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