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生产协议甲方:乙方: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1.1 营业执照 ( 副本 ) 复印件 ; 1.2 税务登记证 ( 副本 ) 复印件 ;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 ) 复印件 ; 1.4 商标注册证 ; 1.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1.6 乙方应提供产品图。1.7 乙方应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1.8 乙方生产的产品应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1.9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其他相关荣誉资料。二、协议范围2.1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品乡村”、“山里旺” _两个品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标识 ; 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2.2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 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2.3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2.4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 倍进行赔偿。2.5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 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供货价备注1 2 3 4 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 )。四、交 ( 提) 货地点、方式及费用4.1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4.2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 2 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5.1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5.2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5.3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压等作用; 5.4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