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制安工程分包合同建设单位(甲方) :总包单位(乙方) :分包单位(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内容:门窗制做、安装、洞口周边发泡、打密封胶
3、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4、质量等级 :合格,执行JG/T3017-1994 ,GB/T7106-2002 , GB/T7107-2002 ,GB/T7108-2002 标准
5、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验收
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备案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含胶州市质量监督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满足工程资料需要
6、合同工期:
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1、型材(选用墨绿色双色共挤PVC 型材;推拉窗采用80 系列,门为60 平开门、推拉门) ,钢衬为净厚度1
2 ㎜镀锌带钢、门窗配件为春光五金配件(以封存样品为准)
5mm 厚镀锌钢管盘框,0
6 厚不锈钢包边,12mm 厚钢化玻璃门
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选用材料,决不能采用不合格品或仿制品
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更换其它材料,降低产品质量
2、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丙方提供的样品(型材、门窗五金件、锁具、密封胶条、钢衬、中空玻璃、密封胶、发泡胶)进行封存,并在施工中对比样品及型材比重表进行质量控制,丙方应认真按照样品、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安装,应保证无变形、裂缝、变色、渗漏、玻璃结露等现象
3、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确定的设计方案,精心加工制作,确保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特别是门窗的渗漏及变形(下坠)现象必须彻底根治
施工中,丙方应加强对乙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服从甲方、乙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