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与统计管理工作沟通材料汇编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一、宣传时间20**年 5 月 5 日—5 月 31 日
二、宣传范围集中在市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市乡两级联动,乡镇(街道)统计站根据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自抓好本辖区的宣传活动,宣传时间和内容上要与市统计局相衔接
三、组织领导(一)组建机构
成立市 20**年 5 月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综合股,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落实人员
全局职工参加此次宣传活动,综合股负责活动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开展,确保宣传影响力和效果
四、宣传内容及方式(一)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
(二)宣传方式1
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
由综合股牵头,相关人员配合,市统计局定于 5 月 9 日在山广场设立统计法制宣传站
综合股负责宣传单、宣传器材、录音资料等宣传所需资料准备;办公室负责宣传所需桌椅、交通工具等物品;全体职工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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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负责在市政府一号办公楼和山广场各悬挂一幅标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城镇显眼处悬挂 1-2 幅标语,标语内容由综合股提供
由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与通信、法制、司法、监察、广电等部门联系,定于 5 月 8—12 日进行集中宣传,主要实行群发手机短信、播放电视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行之有效方式,在全市深化宣传《统计法》及其《条例》
举办一期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局机关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
5、发动乡镇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身特点,通过设立宣传点、悬挂标语、书写板报、进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