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QG06
11— 2004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2004—06—15 批准 2004—06—30 实施 06
11-1 起重作业HSE 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起重设备及吊装作业的 HSE 管理要求和职责,以减少和避免人身伤害与设备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 FCC 项目部/专业公司(厂)施工生产范围内的起重作业管理
2 引用文件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HGJ201《化工工程建设起重施工规范》 FCC/S P 10《施工作业 HSE 管理程序》 3 职责 技术部门负责编制起重作业方案
工程管理处负责起重设备、设施的联系、调遣和设置
物资装备处负责起重设备、设施、机具的管理
项目部/专业公司(厂)施工部门负责起重作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项目部/专业公司(厂)安全部门负责对起重作业方案及其实施的 HSE 符合性进行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
1 总则 4
1 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的吊装,由技术部门编制吊装方案(含吊装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与安全部门校审,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实施中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方案和措施;方案的审批程序应执行 FCC/QG06
03《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管理规定》
2 吊装作业前由技术人员进行吊装技术交底,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3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指挥和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4 吊装前,应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雨、雪天气或风速大于 10
8m/s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下 20℃吊装时,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应保证其在低温状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