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1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铜陵淮矿5-1地块项目部管理制度 ZD/CGGC(TLHK) 09-2011/A 签发人:高明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为了加强铜陵车口片5-1地块安置点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葛洲坝集团铜陵车口片 5-1地块安置点工程项目部及所有分包单位。 2 定义 2.1 本规定所称项目部是指葛洲坝集团铜陵车口片5-1地块安置点工程项目部。 2.2 本规定所称仓库是指各分包单位项目部存放设备、备件、材料等各类物资的库房。 2.3 本规定所称办公楼是指项目部办公楼。 2.4 本规定所称防火重点部位是指油库、化危品仓库、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仓库、施工现场等消防部位。 3 职责 3.1 安环部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检查与考核,同时负责对外工作联系。 3.2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区域内各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管理范围内各项目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检查与考核。 3.3 项目经理及分包单位法人、法人代表委托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4 总则 4.1 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9 -2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2 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四会”(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 4.3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部和分包单位要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4.4 项目部和分包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5 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管理档案,做好检查登记和基础台帐管理。 4.6 防火重点部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放置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 4.7 防火重点部位(化工品库除外),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不准吸烟;不准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 4.8 防火重点部位,不准乱拉电线、乱接插头开关;不准违章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用铜丝、铝线作保险丝;不准使用液化气炉。 4.9 食堂在使用液化气(煤气)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