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问题整改滞后的检查检讨20XX 年 XX 月 14 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到 X 督察时,指出X 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存在垃圾填埋不规范、渗滤液积存较多且设备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之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其作为线索移交省纪委,近日省纪委作出了对县委县政府、县级分管领导和县住建局负责同志的问责处理意见
这起事件给全省、全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我们深感自责与愧疚,特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一、事件经过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X 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场位于 X 县 X 镇 X 村,系20X 年由 X 集团有限公司采取“TOT 模式”投资兴建,20X年 6 月正式建成投入运行
20X 年初,县政府决定新增一套200 吨渗滤液处理设施解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积存问题
但由于渗滤液进水浓度变化较大和工艺设计本身的缺陷,调试中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未能达到设计日处理200 吨的要求
截止 20X 年 1 月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时,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实际积存已达约 1
7 万 m³(其中库区 1
3 万m³、调节池 0
4 万 m³)
20X 年 1 月 16 日,省环保督察组在X 检查后指出:X 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坝内囤积约 1
3 万 m³ 渗滤液,垃圾坝有多处渗漏点;渗滤液处理设施未稳定运行等问题
接到反馈后,县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问题整改列为环保工作首位整改事项,实行挂牌督办,要求县政府成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马开展处置工作,先后制定出台《X 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问题紧急处置工作方案》《X 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并于 20X 年 4 月 9 日至 7 月 20 日组织将 9341m³ 渗滤液转运至X 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但由于项目前期设计工艺存在问题致使短期内无法完成设备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