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护岸工程设计8
1 一般规定8
1 河岸受水流、潮汐、风浪作用可能发生冲刷破坏影响堤防安全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护岸工程的设计应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
2 护岸工程可选用下列形式:1 坡式护岸
2 坝式护岸
3 墙式护岸
4 其他形式护岸
3 护岸工程的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坚固耐久,抗冲刷、抗磨损性能应强
2 适应河床变形能力应强
3 应便于施工、修复、加固
4 应就地取材,并应经济合理
4 护岸的位置和长度应根据水流、潮汐、风浪特性,以及河床演变及河岸崩塌情况等综合分析确定
5 护岸工程的上部护坡,其顶部应与滩面相平或略高于滩面
护岸工程的下部护脚延伸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深泓近岸段应延伸至深泓线,并应满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的要求
河床最大冲刷深度应按本规范附录 D 计算
2 在水流平顺、岸坡较缓段,宜护至坡度为 1:3〜1:4 的缓坡河床处
6 护坡与护脚应以设计枯水位为界
设计枯水位可按月平均水位最低的三个月的平均值计算
7 无滩或窄滩段护岸工程与堤身防护工程的连接应良好
2 坡式护岸8
1 坡式护岸可分为上部护坡和下部护脚
上部护坡的结构形式应根据河岸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活动情况,采用干砌石、浆砌石、混凝土预制块、现浇混凝土板、模袋混凝土等,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下部护脚部分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岸坡地形地质情况、水流条件和材料来源,采用抛石、石笼、柴枕、柴排、土工织物枕、软体排、模袋混凝土排、铰链混凝土排、钢筋混凝土块体、混合形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2 护坡工程可根据岸坡的地形、地质条件、岸坡稳定及管理要求设置枯水平台,枯水平台顶部高程应高于设计枯水位 0
0m,宽度可为 1m〜2m
当枯水平台以上坡身高度大于6m 时,宜设置宽度不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