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是业主们共同生活的家园; 物业管理是以营造业主们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为目的的专业服务工作;其质量高低不仅影响到业主们日常的生活舒畅与否, 也影响到业主所购置物业价值能否增升。为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现给小区全体业主既定的美好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 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6 条规定,经第(一)届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制定本章程。第一条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一款 所有在本小区购买了物业单位(公寓或别墅住房、门面店、办公室)、拥有物业产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就是本小区的业主。 产权处于质押状态但没有变更产权所有人, 也以合法产权证书载明的物业所有人为小区业主。租户不论租期长短,都不算业主。第二款 业主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商讨构建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及行使选举与被选举、表决、监督等权力。只要是小区业主,都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发表观点建议并行使相关权力。(首届业主大会可由开发商组织或小区业主自行组织召开。)第三款 拥有小区独立产权物业单位的业主,即便面积较小,也首先拥有一个表决权,但如果购置了小区较多物业单位及较大面积的业主可以拥有更多的表决权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第一步,计算小区平均物业单位面积,第二步,以业主拥有的物业单位面积除以平均物业单位面积的倍数来计算其表决权数,比如两点多倍的为两个表决权数,三点多倍的为三个表决权数,依次类推。第四款 当拥有产权物业单位过小区整个已有业主物业单位数量一半以上或拥有产权物业面积超过小区产权面积过半的业主出席或通过包括网络方式在内的各种方式参与业主大会,则业主大会为有效召开。第五款 业主大会组织者须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起在小区出入通道口以及小区公告牌公告大会召开日期、 地点及大会商讨事项。 在大会期间, 须登记出席业主大会的业主姓名及物业编号、统计参与出席人数、并与开发商核对确认业主性质;业主大会全程尽量做到录像或录音及笔录以备案。第六款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确定业主委员会人数并选举业主委员。全体业主都有选举与被选举业主委员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是业主。 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其它任职资格要求可在业主大会上讨论确定。第七款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为有偿服务,薪酬资金来源于统一收取的物业费用。其工作时间、办公地点、是否全职或兼职、薪酬福利数额、配套办公经费也由业主大会确定并公示、 记录在案。 如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