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融资担保业务进展调研报告与血站年度工作总结汇编融资担保业务进展调研报告一、基本情况截至 XX 年底,县成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共 5 家,其中 1 家财政注资成立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和 4 家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9600 万元,其中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 8000 万元,4 家民营担保公司最大 1 家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其余均为 1000 万元。担保公司累计为企业和个人担保融资 52 笔,金额 3455 万元,对辖内企业和个人融资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银企担三方业务合作业务量只占我县当年社会融资总规模的 1.1‰,离我县引进或成立担保公司的宗旨和预期相距甚远。二、“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调查显示:辖内银行业、担保业和中小企业都有较强的合作意愿,也曾做过尝试,但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等因素的制约,“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1、反担保条件要求严。中小企业遇到资金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到银行贷款。但由于抵押担保物不足,被银行拒之门外,转而求助于担保公司解决担保难问题。担保公司同样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俗称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条件几乎和银行对等,也要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登记;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调查审批条件甚至比银行还严。中小企业之所以到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是担保公司较银行的担保条件相比相对较低:一是抵押物较银行宽松,如可以将中小企业的部分财产“打包”抵押;二是抵押率较高,如中小企业的房产在担保公司可按 80%抵押,比银行高 20 个百分点;有如,中小企业的机器设备在担第 1 页 共 1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公司可按 50%抵押,比银行高 30 个百分点。即使这样,中小企业仍然达不到反担保的要求,导致“银企担”合作流产。2、民营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准入难。据调查,除有财政背景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与辖内金融机构有合作外,其余 4 家民营担保公司均未与辖内金融机构就银担合作事项进行签约。究其原因:一是注册资本金要求较高。农信社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 XX 万元以上,其余金融机构均要求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截至 XX 年底,我县实际注册XX 万元资金以上的担保公司只有一家;也就是说,只有 1 家民营担保公司达到了与银行进行银担合作的基本条件;二是基层金融机构没有审批权限。据调查,辖内金融机构的银担合作机构,都有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工行、农行有与瑞嘉担保公司合作的意愿,但目前尚未审批。受上级行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