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装修工程队安全责任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编号:为使业主(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切实加强对装修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凡业主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在进入现场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履行如下责任:一、责任1、装修施工队进场前,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用以存档和制作装修出入证;交身份证、暂住证或边防证复印件各一份,登记时交验原件;每个装修队交管理押金 2000 元,施工配套费 280-300 元,工程结束验收三个月后,施工队如没有发生违章行为押金予以退还
装修施工期间,如增加人员应同样向管理处申报并办理出入证
并交工本费每人五元,装修验收完毕所有出入证应退还管理处,不退回者每个扣押金 50 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不准在小区及装修单位内过夜,特别情况需少数人员留守的,须经管理处同意,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留守装修人员只限在该单元内活动,不得到小区其它范围活动
3、要文明施工,搬运时不准将装修材料在楼梯扶手上乱拖乱拉、乱碰乱撞;不准在公共楼道墙壁乱涂乱画,污染公共环境;不准在楼道天台加工作业,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在其它单元门前停留,休息堆放杂物;杜绝周邻住户的投诉
4、装修施工人员不允许在其住宅内争吵,打架斗殴及从事赌博,吸、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队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做好用电、用火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用燃气炉或电炉在单元内煮饭烧水,乱拉乱接电源,随意摆放,弃置易燃物品,切忌将电源开关插座安装在木制柜、墙上
6、装修负责人必须对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负责,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要熟知管理处的有关管理规定,常常观察和巡视,防止案件和火灾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和危险苗头,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各装修单元因治安、消防和其它原因引起的事故,责任后果均由工程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