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供电业务许可证 国家能源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这也是关系未来售电公司开展业务的最重要的一项行政许可,那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新成立的配售电公司如何才能拿到这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供电类)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什么流程。 一、去哪个部门申领。 国家能源局在各地的派出机构,如各地能源监管局、能源监管办。 二、最硬性条件—供电营业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三、下列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1、省辖市、自治州、盟、地区供电企业; 2、县、自治县、县级市供电企业; 3、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四、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3、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 3 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 5、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 6、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 7、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3、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4、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 2 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成立不足 2 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