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 登记本 科 室 : 年 份 : 2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技科室作为临床辅助科室,为临床诊断、治疗起到重要作用,检验(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病人治疗方案及愈后,甚至可能引起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为加强医技(检验、病理、放射、B 超等)科室工作人员责任感,落实《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版)》,现制定我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二、“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检验“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 程正常的情 况 下 ,立 即 复 查,复 查结果与第 一次 结果吻 合无 误 后,立 即 电 话 通 知 临床科室,并 同 时填 写 《危急值报告登 记 本 》,详 细 记 录 检验日 期 、患者姓名 、住 院号 、病床号 、检验(查)项 目 、检验(查)结果、复 查结果、接电 话 人、报告时间 、报告人等项 目 ,并 将检查结果发出; 住 院病人的检验(查)结果与通 知 医生间 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 分 钟 ,不得瞒 报、漏 报或延 迟 报告,否则由 此引起的不良 后果,当 事 检验(查)员须 承 担 相 应 责任并 给予处理。 2、门 诊病人的检验(查)结果中 出现“危急值”时也 应 尽 快 与门 、急诊医生或病人本 人取 得联 系 ,及时通 知 病 3 人及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部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复述确认后详细填写《临床科室危急值登记本》,主管医师或值班医生接到通知时应立即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复查。检验科必须立即复检,及时向临床报告“危急值”复检结果,确认出现危及生命的“危急值”报告时,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需讨论、会诊者,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甚至医务部。 4、接到“危急值”报告后,临床科室在进行相应处理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