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沂市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 ( 试 行) 一、总则 (一)为了适应临沂市城区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确保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结合临沂市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二)各类绿地、树木、草坪、花卉养护管理应符合园林植物的生态习性,根据植物生长状况,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景观要求。 二、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一)树木的养护管理 1、浇水与排水 1.1 应根据树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树穴浇水后应适时封穴,不封穴的表土干后应及时松土。 1.2 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一般为树木胸径的8-10 倍为宜。 1.3 每年要灌返青水和越冬水。返青水每年2 月下旬、3月上旬浇灌,越冬水每年11 月下旬、12 月上旬浇灌,如遇干旱应做到及时灌水。雨季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树木应在12 小时内排除积水。 2 1.4 经常对树木叶面进行喷水,以增加空气湿度,冲洗叶面上的尘土,有利于光合作用。 1.5 浇灌设施完好,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2、施肥 2.1 应根据树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进行适量施肥。 2.2 应根据树种需要,选择施用有机肥(如发酵鸡粪、发酵圈肥)、无机肥(如磷酸二氢钾、复合肥)以及专用肥(如专用花肥)。施有机肥必须经充分腐熟;酸性化肥与碱性化肥不得混用。 2.3 施肥时间及要求: 2.3.1 春季结合浇返青水适量追肥。对灌木、绿篱结合浇水,追施复合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根据发芽早晚对行道树施用复合肥。 2.3.2 秋季对一些长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树木应追施一些复合肥。 2.3.3 冬季结合浇灌越冬水,对全城的绿地普遍施一遍有机肥。浇水和施肥两项工作同时进行,前面施肥,后面浇水,随施随浇。 具体要求:无机肥必须完全粉碎成粉状,不宜成块施用;无机肥每平方米施用约0.15 斤为宜,行道树平均每棵施用0.5 ㎏。有机肥每平方米施用约0.2 ㎏为宜,行道树每棵施用1 ㎏。 对周围有硬化地的行道树采用穴施法,在树穴四角挖8— 12 个穴(可 3 用钢钎打孔),打孔深度20 cm 左右,将1 ㎏有机肥平均分份施入后浇水、覆土。施肥后(尤其是追化肥),必须及时适量灌水,使肥料渗入土内。 2.3.4 花灌木施追肥应在开花前、后。 2.3.5 叶面施肥宜在早晨或傍晚无风、无雨天气进行。 2.3.6 树木施肥不应触及叶片,施肥后必须及时浇水 2.4 施肥方法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