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养生养老项目 概念性规划简要说明 天花八景迷人秀,林角养生冠神州;夕阳灿烂落红美,人到花甲正金秋。 ——总体设计构思:林角养生度假,天花休闲健身 一、分析篇 1、区位关系 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九江市南郊,距九江市中心5 公里,处于庐山风景区北麓,地理位置为东经115°56’,北纬 29°33’,隶属九江市庐山区行政管辖。 通过昌九高速公路、景九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另有航空、长江水路,能快捷抵达本项目,对外交通联系四通八达,辐射面广,是项目建设最有利的基础条件和无以伦比的区位优势。 2、区域背景 3、规划衔接 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起濂溪大道,东至谭家畈和刘家垄东侧,南止现林科所南部的山垄,西起前进东路(城市南外环路)和郑家山西侧,规划范围 6.67km 2(合 10000亩)。 5、用地现状 原林科所的建设主要集中在办公大楼的周边,周边地势相对平坦,建设用地主要为所办公大楼、职工居民点、废弃仓库、豆腐厂、绿甸园度假村(垂钓中心)以及职工生产经营的苗木用地等等。其中职工居民点有三处,分别为果木队村、陈家村和张家岭村;废弃仓库有两处,分别为原5727 厂租用的仓库、林科所的煤气仓库。 公园现状建有珍稀濒危植物引种保护区、植物观赏区、茶园、林角山和天花井森林观赏区。 濂溪大道已到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的边缘,建设中的前进东路和南外环路也将到公园的隧道口,公园隧道及其连接线已经建成,项目将来的交通条件将进一步强化。 项目范围内现有墓地2579 座,需与民政部门联系,尽快提出整体外迁方案。 现有的企事业单位只有九江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予以保留,但林科所职工居民点需要整体外迁,拆迁安置点需另行选址。 规划范围内有几条 110K V 、220K V 电力线从基地中间穿过,详细规划设计时应注意避让。 二、规划篇 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1991 年 14 号令) 3、人大常委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人大常委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9) 5、人大常委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园土地管理法》(2004.08)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 号)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 号)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