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2016]2624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审字[2016]2624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201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安凯客车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安凯客车于201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