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葛岭赤壁创意园区和梧桐汤埕温泉旅游项目土地 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永泰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2010年10月8日) 为了做好葛岭赤壁创意园区和梧桐汤埕温泉旅游项目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参照县国土局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情况和福永高速永泰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部分 征地补偿费用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组成。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文„2005‟592号)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实行。 葛岭创意园区补偿标准: 1、耕地补偿安置综合标准:29796元/亩。其中:(1)土地补偿费:11460元/亩;(2)安置补助费:17190元/亩;(3)青苗补偿费:1146元/亩。 2、果园地和其它经济林地补偿安置综合标准:10232元 2 /亩。其中:(1)土地补偿费:6876元/亩;(2)安置补助费:3356元/亩。 3、非经济林地补偿安置综合标准:8500元/亩(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根据征地现场清点数量按规定的标准另行补偿。 4、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719元/亩。 梧桐汤埕储备地块补偿标准: 1、耕地补偿安置综合标准:26000元/亩。其中:(1)土地补偿费:10000元/亩;(2)安置补助费:15000元/亩;(3)青苗补偿费:1000元/亩。 2、果园地和其它经济林地补偿安置综合标准:9102元/亩。其中:(1)土地补偿费:6000元/亩;(2)安置补助费:3102元/亩。 3、非经济林地补偿安置综合标准:7500元/亩(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根据征地现场清点数量按规定的标准另行补偿。 4、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安置标准:1500元/亩。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耕地地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 1倍计付。在原属耕地上种植果树、林木、蔬菜和粮食经济作物或做其他用途的,按照耕地补偿标准补偿,果树、林木、蔬菜和粮食经济作物不另行补偿。是否原属耕地,以原有该地块是否 3 承担征、购任务为准。 2、果园和林地:果园地和其他经济林地地上附着物根据现场清点数量参照福永高速永泰段补偿标准计付(附表一)。 ( 三 ) 迁 坟 补 偿 费 标 准 :采取自行安置方式,土墓按每孔 300元补偿,灰墓(水泥墓)、石砌墓按每孔 800元补偿,移金瓮按每孔 100元,无主坟按每孔 100元补偿。再建墓地费用包干每穴 500元(双孔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