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程序 核准成员身份 核实农民成员的数量 核实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确定业务范围 填写设立人表格 填写授权委托书 制作“设立人名单”电子版用U 盘送工商部门 正式提交文件登记 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⒉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⒌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⒍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⒎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⒏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⒐ 住所使用证明 ⒑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⒒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⒓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今年 2 0 0 7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是一个新生事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要提交的相关资料请参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表》,并认真阅读这两份资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现将广州市白云区供销合作总社江高供销社领办的《广州市白云区农欣草菇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广州市白云区永威韭菜专业合作社》有关营业执照的办理做法推荐给各区(县级市)社。由于各地工商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所以要以各地工商部门要求为准,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一、核准成员身份 在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前,一定要核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身份,这是整个操作过程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核实农民成员的数量。因为《专业合作社法》里面明确规定,农民成员要占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的80%以上,因此专业合作社成员里面,农民成员的占有比例是一个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农民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有以下两种方式:①现在是农民户口 3 的,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②因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等原因而由农民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的(即原是农民,现为居民),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属于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